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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马高中人防建设
新马首页 来源:NCIC 作者:NCIC 关注:570 更新时间:2021-5-8 8:57:07
我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聘请专业保安人员,以及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教工治安联防队、文明监督岗等。

淮安市新马高级中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工作必须服务、服从于学校的管理工作。
二、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如因故调班,先内部协调并报综合处批准。
三、学校各门必须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大门随时上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开关门。
四、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并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联系后在登记表内填上相关年级主任、班主任或部门领导姓名、事由)。如需见校领导,要及时与校长办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放行。登记表定期交综合管理处。
五、进入学校车辆按规定一律从南门进入校内,教职工车辆要出示进出校园通行证,外来车辆原则上不予进入,如有特殊情况(送货上门车辆)要登记清楚方可放行。上级部门来车要及时通知校长办。
六、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年级组领导共同签字,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七、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校领导批准除外)。
八、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如下工作时间:5:30—6:20学生从西大门进、学生车辆从西小门进,并将车辆有秩序停在学生停车场,同时门卫始终在场维持秩序。11:20开始放学各门提前5分钟开大门、北门(放行学生车辆)及南门(放行教师车辆)维持放学秩序。12:10各门上锁禁止学生出入。为保证食品安全,门卫维持秩序禁止学生外买熟食。其它各时间按规定执行。
九、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原则上有学生在课间或放学时接取。如需门卫转交,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十、门卫负责校门内外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及捡拾垃圾,确保大门内外清洁卫生。校门两侧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十一、管理校园车辆不乱停乱放,凡未按学校指定位置乱停乱放的,保安应拍照取证,报学校综合管理处罚款。
十二、门卫做好师生网购物品的登记、发放工作,如错发遗失物品,按价赔偿。
十三、夜晚值班门卫,要定时对校园进行巡逻检查。
十四、门卫要管理好校门监控,重大事故能随时调阅。
十五、门卫要礼貌待人,禁止和社会人员及学生发生冲突,有事及时与年级组和学校管理部门联系。
十六、门卫上班期间禁止喝酒,禁止有闲杂人员在值班室滞留。

 
新马高级中学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办学蒸蒸日上,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送货车辆一律从南门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相关科室人员须事先通知安保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任何来访的车辆一律从南门入校。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凭处室、部门负责人出门证明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安保人员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保安人员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校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学生自行车停放在校内停车场,要锁好。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值日师生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保卫工作人员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附则
1、此规定由学校校长室解释并执行。
2、本规定自2010年8月29日起执行,此前与本规定相抵触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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