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为更好地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
内涵发展,充分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博学严谨、具有现代素养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学校决定从2007年9月起开始实施教师发展性评价。为了搞好这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发展性评价分为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把关教师和教学新秀共五个层级。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从教。
3.身体力行公民道德要求,爱岗敬业,勤恳踏实,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与同志和谐相处,文人相重,团结协作。
4.具有积极的价值追求,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能够以身作则,积极营造良好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5.贯彻落实课程要求,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6.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落实教育教学规范,做好各个环节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7.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测评中,学生满意率高。
二、评定程序
学校成立教师发展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工作委员会,指导、组织评价工作。具体事务由教务处负责。每三年评定一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提出申请,对照相关条件填写《新马中学教师发展性评价申报表》,并提供详细材料。提供的材料有效时间为2007年的
2.各学科组、备课组审核上报人员详细材料,签署审核意见。
3.申报材料集中展览后,评审工作委员会全面考核、评定各个层级教师;评定结果在全校公示无误后,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各层级人选。
三、有关说明
1.教师发展性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2.学校对已被认定为某一层级的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定资格。
3.各层级人选每年考评一次,三年评定一次,学校给各层级教师发放一定数量的津贴。
4.优秀教师可以优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骨干教师可以优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
5.为鼓励教师积极主动向更高的平台发展,各层级教师数量不设比例。
6.在条件成熟时,制定首席教师评定标准,评定首席教师。
本实施办法经教代会和学校行政例会讨论通过,从
新马高级中学校长室
200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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